随着我国环保压力的不断增大,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日益受到重视,同时我国也适时的提出了促进科再生能源发展的新政策,希望此政策能不断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优发国际电力在本文就给大家简单介绍可再生能源的新政策都有哪些特点。
一、明确了电网优先责任是完成经营区域和其他市场主体配额指标,在此前提下弱化了对电网指标义务的考核。消除了电网同时作为组织方和责任方,与其他市场主体完成配额的潜在矛盾。新版政策设置了激励线、绿证折算配额系数、准许各省自设指标,这些参数设置为国家和地方提供了容错调节机制,提高了政策实施的灵活性。
二、明确了需求侧激励措施,准许超额持有配额完成量。在可再生能源供应计划与总体配额考核目标相近情况下,由于市场主体超额持有配额完成量,导致配额完成量交易市场供需比降低,最终市场基于“能源双控”激励效益,即用能权交易价格,形成市场均衡价格。而“自愿认购绿证折算配额机制”为市场价格提供了上限约束,后期国家可通过调整折算系数(当前是1:1等额折算),调整单位配额完成量对应的通过“自愿认购绿证折算”获取成本与“用能权内在价值”的差距,调节自愿认购交易量。
三、规定了可再生能源消费的激励措施,对地方政府及用电端超出激励线消纳可再生能源的电量部分,不计入能源双控测算范围。可以认为是将可再生能源消纳与“用能权”关联,借助外部现有价值体系,赋予配额内在价值参考。这样的制度安排下,国家为发展可再生能源牺牲了能源双控把控力度,作为折中方案设置了+10%的激励考核线,并没有对超出约束线部分全额激励。
可再生能源新政的提出,重点是降低新政的执行难度,提升了企业的奖励制度,如果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则非常有利于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
湖北优发国际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