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量配电是目前比较流行的一个电力发展方向,但是很多电力企业会人为增量配电会造成电力行业公平的缺失,真的是如此的吗?本文就给大家简单分析一下。
增量配电网是公共电网,承担了公共电网的责任,如电网的建设运营、承担普遍供电义务、承担保底供电义务、可再生能源消纳、代付补贴、承担交叉补贴等等全部责任。这些责任,与大电网相比,主要是地域范围大小的差别,本质上区别并不大。
对电网企业进行不对称管制措施仅有那么非常可怜的一点点,而且执行效果堪忧。比如曾经在发改委的会议纪要中提出电网企业参与的项目不得超过50%,在文件中提出“不建议电网企业控股”等,并要求电网企业支持规划制定、资产处置、区域划分、公网接入等,但执行情况却非常不乐观,目前的大多数试点进展缓慢甚至陷于停顿就是明证。实际上,这与不对称管制措施的不坚决、不彻底、不明确、等级低、力度差有很大关系。
常规火电机组。这是争议最大的问题。有人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发改经体〔2019〕27号)等为依据提出反对。该《通知》规定:试点项目内不得以常规机组“拉专线”的方式向用户直接供电,不得依托常规机组组建局域网、微电网,不得依托自备电厂建设增量配电网,禁止以任何方式将公用电厂转为自备电厂。
增量配电是目前发展的比较好的配电方式,虽然会存在一些不公平的因素在里面,但是初衷是好的,需要大力推广。
湖北优发国际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2019年6月3日